关于“海关重点项目和财物管理以权谋私”专项整治工作举报渠道公示

2022/3/11 13:45:5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

话:010-65194214

(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

邮箱:zsjjz@customs.gov.cn

收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专项整治工作组

编:100730

 

南京海关党委纪检组

话:025-84422211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箱:njhgjcs@126.com

收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99号

南京海关党委纪检组专项整治工作组

:210001

 

受理范围

海关工作人员在海关重点项目和财物管理领域发生的以权谋私问题以及其他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举报须知

纪检监察机构提倡实名举报,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逐告陷害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奖励

对提供海关重点项目和财物管理领域重要问题线索或者关键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对突破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符合其他奖励情形的检举控告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