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数据分中心关于海关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增加改单功能的通知

2019/7/9 10:23:15

 

南京数据分中心关于海关快件通关管理系统增加改单功能的通知 

关区各快件企业:

根据总署数据中心通知,数据中心对海关快件通关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加改单功能

查验处理结果录入结果为“改单”的,允许企业发起对原申报中限定数据的改单申请。

具体内容:限定数据包括表体数据和表头数据。其中表体数据包括:“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商品英文名称”“规格型号”“产销国”“产销城市”“生产厂商”“成交币制”“申报单价”“申报总价”“用途”“申报数量”“申报计量单位”“第一数量”“第一计量单位”“第二数量”“第二计量单位”“商品毛重”。表头数据包括:“收发货人编号”“货主单位地区代码”“货主单位代码”“合同号”“运费标记”“运费/率”“运费币制”“保费标记”“保费/率”“保费币制”“杂费标记”“杂费币制”“杂费/率”“件数”“毛重”“净重”“包装种类”“是否含木质包装”“是否为旧物品”“是否为低温运输”“发件人”“英文发件人”“发件人国别(地区)”“发件人城市”“英文发件人城市”“发件人电话”“发件人地址”“英文发件人地址”“英文经停城市”“收发件人证件类型”“收发件人证件号”“价值”“币制”“收件人”“英文收件人”“收件人国别(地区)”“收件人地址”“收件人城市”“收件人电话”“英文收件人地址”“主要货物名称”“主要货物英文名称”。允许增加商品项数量,不能减少商品项数量。

二、取消原追加功能

以上修改内容对“单一窗口”录入/导入、“互联网+海关”录入/导入、QP客户端录入/导入及server版导入同时生效。导入报文具体格式请参见《海关快件通关系统导入数据格式说明》(详见附件)。快件报关单申报规范及导入报文xsd无变化。

根据总署要求,以上修改上线时间初步定于7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快件企业提前做好ERP修改等相关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海关快件通关系统导入数据格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