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加工区

2019/4/26 14:25:40

出口加工区是由国务院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由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出口货 物进行封闭式监管的特定区域。海关在出口加工区内设立机构,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实行 24小时监管。

出口加工区的设立是国家为改变对加工贸易集中管理的一种尝试,其目的是以有限的海关管理资源,充分利用高科技监管手段,对加工区内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进行封闭式管 理,扭转海关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应全部返销出口。国家制定相庆政策,限制区内企业产品的内销,在这个前提下,给予其便捷通关环境和各项优惠政策。其主要功能是为区内企业加工生产产品提供服务,与保税区相比功能比较单一。 

为了实现从企业申报到海关审批电子化,数据中心开发了“出口加工区” 预录入系统。 

“出口加工区”系统的总体操作描述如下:

1、企业首先进入出口加工区子系统,录入电子帐册各项。录完后点击“生成报文”, 即实现向海关进行备案申请。 

2、海关审批同意后,给出统一的“帐册编号”,由系统自动返填到电子帐册的“帐册编号”一项中。 

3、若企业要进行异地报关,则在电子帐册备案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帐册分册的备案。 帐册分册中的“帐册编号”即为电子帐册中的“帐册编号”。  

4、海关审批同意后,给出统一的帐册分册号,由系统自动返填到帐册分册的“分册 号”一项中。 

5、电子帐册或分册的备案完成后,企业进入报关申报子系统,在报关单的“备案号” 一项中填入海关给定的电子帐册编号或分册号(若为本地报关填电子帐册编号;若为异地报关则填分册号),即可调出相应的电子帐册或分册数据。企业继续填写完剩余各项。

6、企业填写完报关单中的剩余各项后,即可生成完整的报关单,向海关进行申报。 

7、企业的报关单申报完成后,通过出口加工区子系统的数据报核菜单,定期向海关进行数据报核。数据报核中的“帐册编号”和“企业内部编号”即为电子帐册中的“帐册 编号”和“企业内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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